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13年113年1月15日北市體全字第1133010962號函。
二、 宗旨:為提倡全民運動,並選拔優秀選手及教練代表本市參加113年全民運動會五人制足球競賽,爭取最高榮譽,特訂定本計畫。
三、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 承辦單位:臺北市五人制足球協會
五、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五人制足球協會
六、 選拔時間:113年2月16日(星期五)至19日(星期一)
七、 選拔地點:臺北體育館4樓(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八、 報名費用:免費
九、 報名資格:
(一) 戶籍規定:具中華民國國民,於本市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者,其設籍期間計算以全民會註冊截止日為準(中華民國110年7月5日(含)以前設籍者)。
(二) 年齡規定:依各運動種類技術手冊之年齡規定,男子組選手須年滿15歲以上(民國98年10月26日(含)以前出生),女子組選手須年滿15歲以上(民國98年10月26日(含)以前出生),凡未滿20歲之選手,應取得其監護人之簽名同意,但未成年人已結婚者,不在此限。
(三) 報名規定:
1. 男子組球員報名:球員14人(至少需含守門員2人),領隊1人、總教練1人、管理1人、防護員1人。
2. 女子組球員報名:球員14人(至少需含守門員2人),領隊1人、總教練1人、管理1人、防護員1人。
十、 報名需繳交資料:
(一) 報名表。
(二) 選手於110年7月5日前戶籍設於臺北市滿3年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電子戶籍謄本,應含詳細記事),且申請核發日期應為113年4月5日以後者為限。
(三) 中華民國113年全民運動會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
(四) 大頭照片電子檔。
十一、 報名注意事項:
(一) 每位選手限報名同競賽種類一個參賽單位,不得跨隊報名;倘有重複報名時,以第一場出賽單位且有實際下場者為代表參賽單位,不得異議。惟得跨種類報名,遇賽程衝突時,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二) 每位選手最多限報名乙個項目,若有超過者於賽前審查時列為棄權,並不得異議。
(三) 凡被全國各有關協會及全民運動會判處停止比賽權尚未恢復者不得報名參賽(含領隊、教練、管理、選手)。
十二、 報名辦法:
(一) 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限時郵寄/網路報名,逾期或附件不齊恕不予受理(以限時郵戳或電子信箱收件時間為憑)。
(二) 聯絡人:鍾歆小姐連絡電話:02-28101880電子信箱:tpfsa28970101@gmail.com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212號
十三、 協調抽籤會議:113年2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於臺北市五人制足球協會辦公室舉行,同時審查球員資格(請繳交戶籍謄本正本),未繳交者不得出場比賽。
<其餘詳細規定請見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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